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寄递事业部同城处理班PE缠绕膜零星购买项目(第二次)选比公告
2026-08-13来源:中国邮政广东省分公司电子采购与招标平台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寄递事业部同城处理班PE缠绕膜零星购买项目(第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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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GDGZ-S-2026-0131A | 采购方式 | 选比 | ||||||||||
| 报名时间 | 2026-08-13 09:00:00 至 2026-08-14 21:00:00 | 报价时间 | 2026-08-17 07:00:00 至 2026-08-19 19:00:00 | ||||||||||
| 报价限制 | 若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不足1家,则终止采购流程 | 成交方式 | 最低价成交法 | ||||||||||
| 采购包组编号 | 采购包组名称 | 首年预算(元/含税) | 包组预算(元/含税) | ||||||||||
| 1 | PE缠绕膜 | 98700 | 98700 | ||||||||||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寄递事业部同城邮件处理车间 | 联系人 | 钟伟智 | ||||||||||
| 联系电话 | 18145744699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站南路4号流花邮政大院11号楼5楼 | ||||||||||
| 项目需求 | 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寄递事业部同城处理班PE缠绕膜采购项目 二、服务地点:广州市站南路4号流花邮政大院9号楼 三、采购内容:为同城处理班下属生产班组采购PE缠绕膜。 四、采购预算:98700元内(含税),合同期限 半年 。
五、服务要求 1、送货地址:广州市站南路4号流花邮政大院9号楼。 2、交货时限: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PE缠绕膜及明细单、产品合格证、维保证明以及相关技术文件送达甲方指定的项目现场或其他交货地点并通过验收(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由供应商负责),如果乙方延迟交货,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0.05%计算违约金。延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售后服务 PE缠绕膜在最终验收后提供3个月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免费上门更换(包工包料)。 4、结算方式 供应商在完成交付步梯后将结算书送需求单位(部门)审核。需求单位审核完毕后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求单位(部门)凭发票与供应商结算。 六、其他 供应商应遵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内容,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则按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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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附件 | / | ||||||||||||
| 发布网站 | 中国邮政广东省分公司电子采购与招标平台(https://cg.gdpost.com.cn:10716)、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寄递事业部同城邮件处理车间
2026年0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