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万元以下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标包8(第三次)】采前公示

2026-08-06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万元以下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标包8(第三次)采前公示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万元以下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标包8(第三次)进行直接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直接采购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万元以下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标包8(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ZJPOST-GC-26002

三、项目概况:根据宁波市分公司提交的采购需求(甬邮分采〔2026〕5号),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万元以下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标包8(第二次)。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服务范围包含宁波区域内单项费用在2万元以下的所有普服、寄递、综合网点、站点、局房、各级邮政办公和生产用房(含租赁)的内外部、屋面的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砌墙、粉刷、油漆、门窗、屋面防水、道路、涂料、水电、木工、瓷砖镶贴等零星维修工作。

本项目共8个标包,本次招标共1个标包,各标包可兼投兼中,同一个投标人最多中标3个标包。本次招标总预估采购额105万元(3年,含税)。

标包号

服务地区

采购内容

预估金额(万元/年)

入围供应商数量

采购限价(下浮率)

总预估金额

8

象山县

象山分公司2万元以下整修改造、零星维修项目施工

35

1

≥3%

105万元/3年

合计

35

 

 

 

注:

1、具体内容如下:
①围墙、房屋、地面、墙面、外墙玻璃、水电管线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或更换、防水补漏、雨棚搭建等;
②办公室、会议室等装修、改建,室内家具调整、制作、修理等;
③微整治、店招等;
④厨房、卫生间墙砖、地砖、洁具维修等;
⑤抗灾:如发生台风、洪水、严重冰冻等自然灾害时,及时组织人员、设备机具做好抢险工作等;
⑥及时清理因维护、修缮造成的垃圾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垃圾及时清运等;
⑦其他需要维修的项目。

2、订单及结算:招标人及下属单位根据需求,自行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订单,结算施工费用;入围供应商以实际收到的订单提供服务,最终订单金额按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
3、本项目分为8个标包,入围供应商数量见上表;供应商可投所有标包,但最多可同时中三个标包,按标包顺序确定中标(中标优先级:包1>包2>包3>包4>包5>包6>包7>包8,已达到中标数量的供应商不再具备其他标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投标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二)报价: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按下浮率的方式报价,下浮率≥3%。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进行费率报价,包工包料。对于单项零星维修工程5000元以下的单项工程不进行审计,5000元以上的单项工程进行审计,费用单价均在合同附件2:维修材料价格清单、附件4:房屋日常维修项目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中明确(未尽事项参考当地《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当期信息价、市场价格),投标人中标后结算时涉及到上述表格中内容的,按照附件表格中的价格乘以(1-投标下浮率)为结算单价进行结算,即无需审计的工程结算价=(材料费+人工费)×(1-下浮率);需审计的工程结算价=工程审定金额×(1-下浮率)。【审计金额已包含下浮率优惠时,则不再重复计算下浮率】。

合同价款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进退场费、管理费、利润、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暂列金、税金,包括施工用水电费、赶工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措施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材料运输装卸保管费、场地清理费、保险费、检测检验费、调试费等各项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承担乙方包干单价的任何组价不当或差错造成的风险、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备注:需审计的工程,经甲方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后,审减金额占报送金额比例(即审减率)在5%(含5%)以内部分的审计费用由甲方(发包人)承担;审减金额占报送金额比例(即审减率)在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包人)承担,审计费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服务期限:3年,甲方基于预算管控要求,可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有权无责提前终止合同。

(四)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合格”标准。

(五)质保期:单个项目费用在5000元(不含)以下零星维修项目,质保期要求不低于1年;单个项目费用在5000元及以上的零星维修及整修改造项目,质保期要求不低于2年。

(六)项目地址:宁波市本级及下辖各县市所属网点。

(七)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六、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万元以下零星维修采购项目》采购方案中第二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时,若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则可以转为谈判采购(投标人2个)或者直接采购(投标人1个)”规定,本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投标供应商只有1个,项目转为直接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甬腾建设有限公司。 

八、公示期限: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0日。任何潜在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代理机构。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1503室

联 系 人:笪鑫蕾、刘志远

联系电话:17639193723、18367004831

邮箱:1844265328@qq.com